公安学硕士研究生考生:
根据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要求,报考我校公安学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参加由省级公安机关组织的考察(含政治考察、体检、面试和体能测评)。为做好考察的前期准备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交考察信息对象
(一)总分及单科成绩均达到国家A类分数线的考生。
(二)符合《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享受加分政策后可达到上述分数考生。
(三)立功表彰免初试申请考生。
备注:考察信息提交范围大于考察范围。
二、提交时间及方式
我校研招办已给各应提交政治考察信息考生的电子邮箱发送了邮件通知,请注意查收,如未收到邮件,请及时与我校研招办联系,电话:025-52880499。
考生应根据我校研招办发送的电子邮件通知要求,于2026年3月18日(星期三)17时前填写完成并发送至邮箱yjszsb@jspi.edu.cn(邮件命名:公安学+考生姓名+考生编号+政治考察表,立功表彰免初试申请考生的邮件命名无需写考生编号)。
应届本科毕业生、往届本科毕业生且档案在本科院校的考生还需提交《公安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在校表现考察表》(办理要求见我校3月6日发布的《关于2026年公安学硕士研究生有关考生填写在校表现考察表的通知》),将在校表现考察表扫描件(PDF格式,文件命名为: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在校表现考察表)一并发送至邮箱yjszsb@jspi.edu.cn。
往届本科毕业生且档案不在本科院校的考生无需提交《公安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在校表现考察表》。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生源地认定标准,详见《江苏警官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附件2:公安院校公安学科研究生招生生源地认定口径)(查询链接:https://zq.jspi.cn/yjs/info/1080/3467.htm)
1.若无工作经历。生源地为高考报名所在省份。
2.若有工作经历。生源地为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时户口所在省份(若属高校学生集体户口的,则为前溯最近的其他类别户口所在省份)。
工作经历指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经济组织工作(原则上应办理录用手续或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在军队服役等。
(二)考生应准确界定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要漏填,也无需多填。详见《江苏警官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附件3:公安院校公安学科研究生招生政治考察标准)(查询链接:https://zq.jspi.cn/yjs/info/1080/3467.htm)
家庭成员是指考生有共同生活经历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直接抚养人)、配偶、子女、未婚兄弟姐妹;主要社会关系人员是指考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已婚兄弟姐妹,以及省级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其他关系密切人员。其中,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等;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等;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等。
已故家庭成员信息,须如实填写,并注明去世时间,信息已无法查找的已故主要社会关系,可不填写。
(三)考生个人经历从小学阶段起填。
四、有关要求
(一)考察是公安院校研究生招生的必要环节,请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因考生个人原因误填、漏填导致无法有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我校将不予录取。
(二)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考察信息的,将被视为放弃考察和后续复试资格。
(三)考生不得将政治考察信息拍照截图后在微信、微博等互联网公共媒体上公开传播。
特此通知。
江苏警官学院研究生招生办
202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