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25日下午,我院特邀中共江苏省委党校法政部金雪花副教授,为全体警务硕士研究生同学带来了一场题为“学习监察法 监督公权力”的主题讲座。金教授围绕《监察法》的颁布背景、核心内容及实施议题展开系统讲解。
讲座首先阐释了《监察法》出台的体制、形势与宪法三重背景。在体制层面,厘清了纪委双重领导体制与监委对人大及其常委会、上一级监委负责并接受监督的权力架构;在形势层面,结合十九大后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的探索实践,指出该法是对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态势的立法回应;在宪法层面,强调《监察法》作为宪法下位法,其制定以2018年宪法修正案中11条涉及监察委员会的内容为根本遵循。随后,主讲人对《监察法》主要内容与实施问题进行解析。在具体规定方面,重点辨析了《监察法》中的留置等监察措施与《刑事诉讼法》中逮捕等刑事强制措施在适用主体、适用阶段、审批程序及权利保障上的显著区别。针对实施难点,深入剖析了监察调查与刑事司法在证据衔接、留置措施与强制措施的程序转换、被调查人权利保障机制完善等关键议题,为师生准确把握监察权运行规律、增强法治监督意识提供了清晰的理论指引。
学院全体警务硕士研究生、研究生教育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讲座活动。